前一段时间,一家砂轮生产企业到浙江省吴江市人民法院起诉了一批五金店主,要求他们赔偿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的损失和其他费用,金额高达数万元。接到诉状后,作为被告的五金店主们都叫苦不迭。砂轮切割片平时很少有人买,根本没多少利润,店主进货时压根儿就没在乎过真假,如今因为销售冒牌商品侵犯他人商标权被高额索赔,店主们都觉得太不可思议。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店主们对法院的抵触情绪非常大,但经过吴江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的法律释明和周到处理,店主们都认识到了销售假货的危害,也对法院的工作和法律的规定表示理解,最终这批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。 法官提示,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,经营者要加强知识产权方面法律知识的学习,避免稀里糊涂成为该类案件的被告。作为经营者,一方面要严把进货关,避免进到假货;另一方面,进货时应要求供货商在供货单上签章并妥善保管,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上追索。切记不要在未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产销别人的品牌商品,或在自己商品上添加别人的标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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